我市的生活污水处理费于2000年开始征收,2000年元月至2002年12月征收标准为每吨自来水0.225元,2003年至今为每吨自来水0.45元,生活污水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生活污水费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使用时严格按批准的财政预算计划及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经审批后使用,整个过程由市财政监管。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生活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⑴归还贷款;⑵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⑶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为此,整个生活污水处理费的支出是很紧的。以2005年为例,我市全年的污水处理费收入为600万元左右,除了支出塔下、南庄及市区5个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行费用约占全部收入的50%外,剩下的50%还要支出污水管网延伸改造,以及还国债建设资金,还不能完全满足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开支。虽然如此,但我们并没有因为资金不足而减少污水处理量,降低了污水处理费标准,而是通过挖潜力,抓管理,努力降低污水的处理成本,同时积极地争取中央国债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尽可能地完善我市生活污水管网的覆盖面,以确保我市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为改善我市的城市环境做自己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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