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 1 |
脉冲分体式智能远传水表基表 |
型号:DN15 |
台 |
490 |
二、项目用途:用于周期更换水表(延州名郡)三、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货物所有指标应符合以下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GB/T 778 --2018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CJ226 --2008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JJG162 --2019 《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CMA/WM778--2010 《小口径饮用水冷水表表壳技术规范》
一、机械水表要求:1、主要技术参数:
水表质量符合GB/T778.1-2018,2级要求,水表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具备履行合同本项目经营所需水表的型式批准证书。
水表计量等级的流量参数要求如下:
| 序号 |
基表类型 |
公称直径DN(mm) |
常用流量 Q3(m³/h) |
量程比(R) Q3/Q1 |
分界流量/最小流量Q2/Q1 |
最小读数 m3 |
最大读数 m3 |
| 1 |
脉冲远传旋翼式水表基表 |
15 |
2.5 |
100 |
1.6 |
0.0001 |
99999 |
| 2 |
脉冲远传旋翼式水表基表 |
20 |
4.0 |
100 |
1.6 |
0.0001 |
99999 |
2、相关特征:
n水表口径:DN15-20水表壳体: 球墨铸铁
n精度等级:口径DN15-DN20:Q3/Q1=100;始动流量≤6L。
n防护等级:IP68
n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等级:MAP10。
n压力损失等级:△ p63
n温度等级:T30
n温度范围:工作温度0℃~55℃。
n计量特性:2级水表(准确度等级为2级)
n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3、最大允许误差:
a、在从包括最小流量Q1在内到不包括分界流量Q2的低区中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b、在从包括分界流量Q2在内到包括过载流量Q4的高区中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4、主要工艺要求:
1)整体水表的制造材料的强度和耐用度应满足水表的特定使用要求,表壳材质采用球墨铸铁或更优材质,符合CMA/WM778《小口径饮用水冷水表表壳技术规范》及CJ266-2008《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标准规定。
2)整体水表内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应采用通常认为是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应符合国家规定)。
3)整体水表的制造材料应能抵抗日照紫外线、风化、热老化情况,有适当的防护处理。
4)DN15-20水表表面应采用钢化玻璃,整片承压玻璃厚度至少应达到6.0mm。
5)DN15-20基础水表为旋翼式液封水表,在10L(0.01m³)加装发讯装置(磁针),若水表指示装置透明窗内侧有可能形成冷凝,水表应安装消除冷凝的装置。
6)整体水表铜管接头、铜连接螺母、铜罩子、表玻璃等承压件的材料要求应符合CJ266-2008《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标准规定。
7)整体水表整体防水应达IP68,满足长期浸水的要求。
8)整体水表的指示装置及说明性标志应符合GB/T 778.1—2018中有关指示装置类型的要求。
9)DN15-20水表读数部分用液封的字轮显示计数值,指示装置为大字轮并有硅胶密封圈,保持读数清晰,表内部白底黑字,指针部分有框,校表用指针为红色大指针,指针长度达到边框,水表的指示表盘必须能被摄像式全自动水表检定装置读取,四个红指针按顺序排列,表盘表面气泡小于3mm,水表铜罩上的器号打印数字清晰(根据我司提供编号打印),外包装箱要有贴相对应水表器号(1-10顺序编号装箱),表盘中间位置上印有“南平水务”字样,表盘字轮显示计数上方印刷水表的器号与条形码,编号应与铜罩上的器号相同。
10)基表出厂前应装好信号发讯装置(磁针),采集数据在10L(0.01m³)指针处,同时不影响法定检定机构的检定。远传水表应在不破坏基表结构和铅封的条件下,加装或拆卸机电转换单元复核式脉冲传感器。同时不改变原基表的计量特性,符合国家GB/T778--2018相关要求。
11)磁针和垫圈卡环由我司提供。
四、控制价:23000元 五、包装、运输及交付(一)包装须确保产品安全运抵,并符合环保要求,所有费用已包含于产品价格中。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损坏或缺失,乙方应负责补货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二)乙方须自甲方下单之日起7日内完成发货,2026年10月30日前送达,负责运输及卸货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承担全部运输风险。逾期交货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在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方转移至甲方。 六、付款方式及发票条件:在所有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规定进行相关检验合格后,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最终验收合格后,在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97%货款。预留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七、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7.1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与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且不存在任何质量或权利瑕疵。产品质量判定以甲方验收结果或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为准。
7.2质保期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非因甲方人为误操作或不可抗力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损失、第三方索赔、额外采购费用等)。
7.3产品经乙方维修或更换后,该维修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应自甲方确认修复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12个月。若同一产品相同质量问题重复发生或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货并全额退款,且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7.4质保期满后,乙方仍需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并保证自最后一批产品交付之日起10年内以不高于本合同约定成本价供应备品备件。若乙方无法供应,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技术图纸并授权第三方生产,或按市场公允价格采购替代品供甲方使用。
7.5交付文件与验收:甲方有权在货物到达后3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及甲方技术要求为准。甲方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更换或修复,乙方承担所有费用。乙方应在交货时同时提供完整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详尽的技术资料及安装指导手册。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视为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质保期自文件补齐之日起计算。
八、报价期限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5点00分至18点00分。供应商应在报价期限内,提供营业执照(需水印备注:用于给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报价使用,报价时间2026年X月X日XX时XX分)、报价单(含税、运及卸车等费用,报价单中应体现品牌),如非厂家报价必须提供厂家授权资质并用密封袋装好,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九、投标截止日时间时间:2026年9月29日18时00分
地点: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十楼物资采购部。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邮编: 353000
电话:0599-8611876、15659358535 联系人:李女士
十一、其他:参与本次投标者默认同意以上所有条款,所用于参与投标的产品均须响应本公告中要求并经产品品牌所有方许可后参与本次招投标,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