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下污水处理厂2017年第一季度生产信息公开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塔下污水处理厂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塔下污水处理厂2017年第一季度生产情况表
污水处理工艺 | A/A/O | 处理水量(吨) | 3533842 |
污染物去除情况 |
污染物 名称 | 进水平均浓度 (mg/L) | 出水平均浓度 (mg/L) | 消减量 (吨) | 出水排放执行标准 |
COD | 140 | 25.4 | 404.98 | COD≤60mg/L |
氨氮 | 32.2 | 2.32 | 105.59 | 氨氮≤8(15)mg/L |
总磷 | 3.49 | 0.62 | 10.14 | 总磷≤1.5mg/L |
南平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第一季度监测报告
塔下污水处理厂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动态申报表信息